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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省西宁曹家堡
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9〕857号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发改铁航〔2019〕36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应航空业务量快速增长需要,提升西宁曹家堡机场的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青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2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万吨的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机场工程。建设与跑道等长的第二平行滑行道;建设15.8万平方米的T3航站楼、12.9万平方米的停车楼和4.1万平方米的综合交通换乘中心;扩建站坪并调整布局,机位总数达到74个;配套建设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二)空管工程。迁建空管自动化、内话、通信及气象系统,建设集中监控系统、多点定位系统、二次雷达各1套,完善通信网络,建设9450平方米的空管用房和900平方米的后勤用房。
(三)供油工程。迁建机场油库、铁路卸油站和铁路专用线;建设4座1万立方米的储油罐、1万平方米的航油业务用房;建设13公里的机坪加油管线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约107.2亿元,其中,机场工程97.3亿元,原则上由我委、民航局、青海省人民政府、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空管工程3.4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供油工程6.5亿元,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考虑西宁机场是区域性综合枢纽的重要地位,可研中需综合比选提出机场与高铁站便捷换乘的衔接方案;研究论证轨道交通引入机场的需求和是否预留轨道交通的建设条件。
(二)尽快落实场外配套设施的建设方案,落实投资主体,确保与机场工程同步建成使用。
(三)落实项目资金筹措方案,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机场建设运营,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做好机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管控好机场净空、电磁环境和规划发展用地,确保机场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