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1-3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6%(按可比价格计算)。
分经济类型看,1-3季度,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7.1%;股份制企业增长9.2%;“三资”企业增长2.3%。
分轻重工业看,1-3季度,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8.1%;重工业增长5.3%。
分
行业看,1-3季度,在39个工业大类
行业中21个
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其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9.5%;汽车制造业增加值下降2.3%;通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4.4%;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7.3%。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3季度,全市生产微型计算机531万台,同比增长13%;生产集成电路68.1万块,增长14.8%;生产光电子器件25.6万只,增长53.3%;生产电子元件44.3万只,增长28.6%;生产汽车155.8万辆,下降13.7%。
1-3季度,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8.3%,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289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740亿元,增长8.3%;实现内销产值12150.4亿元,增长4.4%。
2016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2010年以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2011年开始,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统计数据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地区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