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
据对全国31个省16万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3.1%,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分三大区域看,2017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上年减少190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634万人,比上年减少617万人。
分省看,2017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下降至10%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及以下的省份有17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3046万人,累计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3.1%,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