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6%
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15元,名义增长8.8%,比上年同期加快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居民收入与GDP增长基本同步。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6.8%,扣除人口总量自然增长因素后的人均GDP增速约为6.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与GDP增长基本同步,快于人均GDP增速0.3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81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8.0%,比上年同期加快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6元,增长8.9%,比上年同期加快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57下降至2.55。
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相对较快。一季度,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389元、6392元、5810元和6996元,分别增长8.6%、9.0%、9.4%和7.1%。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速快于东部及东北地区,东西部地区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1.80下降至1.79。东北地区居民收入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