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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0月20日讯 近日,广西贵港食药监局对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开出行政处罚书。
8月2日贵港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到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检查,发现药厂原药材未按规定进行全项检验即用于生产、检验记录不真实、编造检验记录等行为。如用于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设备于2017年7月28日购进,在此之前无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设备,未对中药材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
贵港食药监局于8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有如下违法行为:
2017年7月12日生产的“感冒解热颗粒(批号:170701)”,《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成品检验记录》的检验人签名仿造。中药材“白术(批号:161001)”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未与检验公司签订委托检验书面合同。
2016年以来购进中药材“白术”13153kg,但共使用“白术”中药材6520kg,原药材仓库已无库存,仅能提供“白术”(批号161001)的物料检验记录;此外,“钩藤”等25种原辅料还存在物料不平衡的情况。
未能提供购进“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批号:160501、170201)等5种微生物限度检查所用培养基的购进票据,无接收上述培养基的记录。
留样室无辅料留样,有“枇杷叶、桔梗、百部、羌活、白术、甘草、桑白皮、麻王、地盯银花、野菊花、钩藤、板蓝根、葛根”14个中药材留样,但均未标示产品批号,无留样记录等等。
未能提供2016年至今生产“止咳枇杷颗粒”所用中药提取物“鄙脑”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及购进票据,未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
执法人员于8月31日对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进行GMP跟踪检查整改复查,制药厂已对GMP跟踪检查进行了整改。
贵港市食药监局责令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