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范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
为加强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建设,6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将最新制定的《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下发,重点就是规范国家各地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运行管理。
《管理办法》强调,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要求,实行分批建设和分级管理。同时,根据规定,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的依托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良好旅游人才培训工作基础和一定
行业影响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单位;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并有一支满足工作需要的旅游人才培训工作团队;具有满足旅游人才培训需要的教学和辅助设施;具有围绕旅游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紧缺旅游人才需求拓展旅游人才培训的能力等。
此前,原国家旅游局就曾会同相关省市,宣布在全国5个地方设立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采取局省共建模式。在吉林长春,设立国家冰雪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在河南郑州,设立国家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在江苏苏州,设立国家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在福建厦门,设立国家海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在四川成都,设立国家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据悉,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主要是承担国家旅游局示范培训项目和重点专项培训项目,承办各地旅游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培训项目,以及面向旅游
行业开展市场化培训。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还将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进行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检查。对培训质量评价较差、社会反响不好的、违反年度计划备案审核制度及有关规定的、乱收费乱发证的国家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将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