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将出台
上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6月20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了《行动计划》设定的多项“指标”,其中包括:到2020年,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赵英民介绍,《行动计划》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在钢铁、火电、建材等
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重点治理领域,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此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等结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据了解,2013年,我国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到2017年,“大气十条”确定的目标如期实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改善明显,也有力推动了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基本形成。
然而,业内也表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京津冀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且反弹力度较大。针对上述问题,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行动计划》,我国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即将出台。
据悉,去年我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蓝天保卫战”的概念,明确将通过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等手段,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在此基础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我国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取得较大的成效,要进一步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具体来看,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PM2.5浓度继续下降。同时要推动钢铁等
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实行限期达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启动对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的强化督查,将从今年6月持续至明年4月底。强化督查将进一步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治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