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有利增信心稳预期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对减税降费作出重要部署,确定了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配套措施,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并明确抓紧
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这些措施及时回应了近期社会关切,显示出国家坚定推进减税降费的决心,给企业、个人吃下“定心丸”,无疑将促进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进一步发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对减税降费作出重要部署,确定了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配套措施,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并明确抓紧
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这些措施及时回应了近期社会关切,显示出国家坚定推进减税降费的决心,有利于减税降费红利切实兑现,增强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今年国家明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超万亿元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此后又“加码”出台了新的举措。一系列政策已密集实施,特别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和个税法修订,被视为税制改革的重大跨越,减税效果明显。近期更是强调“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加大力度推进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质量效益继续改善,同时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企业降成本任务仍然较重,对减税降费一直有着颇高关注和期待;个税改革红利能否切实惠及百姓、社保征收机构改革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创投基金税负是否会增加等问题,最近社会上十分关切。国务院及时回应相关事宜,明确了相关政策,无疑将促进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的进一步发挥,给企业、个人吃下“定心丸”。
由于税费政策的专业性、复杂性,需要通过加强解释、明确规定,使改革获得社会理解,更好顺利实施。比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一些企业担心由此增加负担。实际上,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建立规范、高效的社保费征缴体制机制,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
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既能使征管更加规范,又避免企业增负,起到稳定市场预期的良好效果。
同时,税费政策需要不断细化、完善相关规则,增强改革实效,切实惠及百姓。新个税法规定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列为专项附加扣除,但对扣除范围、标准、程序等未作具体明确。由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全新的规定,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关系到这项举措能否有效落地。这次会议对此提出具体要求,体现出国家在实施减税降费过程中,不仅重视条文规定,更重视降负实效。
下一步,需要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有效实施已推出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政策等,使减税红利进一步落地。在实施政策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关注现实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值得注意的是,要促进企业有效降成本,除了减税降费外,还需要统筹推进社保、金融、商事等领域改革,协同财政、货币、监管等方面政策,多管齐下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本身也必须加强经营管理,强身健体、提质增效,适应市场竞争,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