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11月底前执行
经过三个月的谈判,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据悉,此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种药品中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价格平均降幅达56.7%。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谈判后,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水平比例达36%。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他指出,这次纳入目录的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广大患者。
降药价行动还在继续,在国家谈判之外,各地也在积极参与。10月8日,四川省卫计委消息称,四川率先完成抗癌药省级集中专项采购降税降价工作,实现在699家公立医院降价。截至目前,已有91家企业主动申报降低价格,共涉及297个抗癌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为3.13%,最大降幅达51.20%。广东省7日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药品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申报截至2018年7月31日前全国各省(区、市)正在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挂网)价格(不含广东省中标价)具体规则要求,全国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多于5个(含)的,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填报最低5个省(区、市)中标(挂网)价格;少于5个的,应填报全部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