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完善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三包条款和相关标准
据市场监管总局11月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精神,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在北京召开“强化汽车修理更换退货促进产品服务消费升级推进会”。会议围绕加强汽车等产品三包制度建设,保障汽车消费者权益,维护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汽车等产品和服务消费增长,听取了各方意见,介绍了相关举措,提出了实施要求。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严格汽车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推进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报告了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五年来的总体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河北交通广播台
分析了汽车投诉处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汽车生产、进口、销售企业介绍了执行汽车三包规定及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举措成效,有关部委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介绍了监管工作经验,参会各方围绕贯彻中央促进汽车消费提档升级的部署要求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年实施以来,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组织和有关媒体加大监管、监督力度,我国汽车销量由2012年的1930.6万辆增至2017年的2887.9万辆,新车平均故障率从2012年的17.1%降至2016年的8.3%,每年为6000多万台次汽车提供三包服务,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亿元。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实现了汽车质量和销量“双提升”,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合法权利“双保护”,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
针对当前汽车消费优化升级的新要求,质量发展局近期将加大汽车等产品三包工作力度,完善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三包条款和相关标准,健全第三方争议处理机制,特别是要探索建立产品三包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消费者监督的作用,促进产品服务消费升级和营商环境改善,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家用汽车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