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影视十条”推进影视产业发展
北京市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影视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从十个方面推动影视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为提升影视业支撑全国文化中心的建设作用,构建北京高精尖产业结构,在充分调研国内外影视业发展经验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论证修改,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文化+科技、“投贷奖”联动、IP软环境优化、影视园区建设等角度提出了十个方面重点工作。
在完善全产业链方面,北京将推动“投贷奖”投融资全过程联动衔接,
研究设立面向影视园区和企业的产业引导基金,优化做大做强IP(知识产权)产业链的软环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园区品牌,积极培育和提升北京影视消费市场,开展影视企业“走出去”奖励扶持工作。
围绕
行业转型,北京将加快构建高精尖影视业结构。加强影视业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4K/8K超高清、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影视科技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发展新兴影视业态。
在融合发展方面,北京将促进京津冀影视业深度协同创新。推动影视业与互联网、金融等相关产业深度合作,打造覆盖影视产业链的“互联网+精品”合作模式。加强与数字娱乐业、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等深度合作,打造传统媒体、互联网、金融等融合发展的全新互动体系。充分发挥北京影视业溢出效应,推动与承德、廊坊等地战略合作,建设环北京影视外景基地,形成京津冀定位准确、梯次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配套的影视业发展生态体系。
在优化影视业发展营商环境方面,北京将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政策集成、综合施策,推动税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与影视业主管部门数据对接,建立重点影视企业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多措并举加强影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影视作品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