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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有关部门按照世界各主要葡萄酒生产国的做法,将我国葡萄酒由工业产品列入农产品范畴,逐步取消10%的消费税,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以促进我国葡萄酒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对记者表示。
崔波指出,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葡萄酒成为酒类产品中的消费热点。近年来,葡萄酒产业发展成为各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快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和支柱产业。山东、河北、山西、甘肃、宁夏等几个规模较大的葡萄酒产区也都快速发展,葡萄酒产业已在全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益。以宁夏为例,目前,全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其中酿酒葡萄57万亩,已建成酒庄86个,年产葡萄酒1.2亿瓶,2017年综合产值达200亿元,为7.5万人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带动了5万户、10万名生态移民增加收入。
我国已成为世界各主要葡萄酒出口国瞄准的市常“十二五”期间,我国葡萄酒进口量年均增长30%以上,国产葡萄酒市场受到巨大冲击,产量逐年下降,收入增速减缓。目前,我国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质优价廉的国外葡萄酒进口将实现“零关税”,这也对尚处在起步阶段的我国葡萄酒产业带来压力。
另外,世界各主要葡萄酒生产国均把葡萄酒作为农产品,给予多种农业补贴及优惠的税收政策,如欧洲、美国,均按农产品征税,各国税率不一致,大概为8%-9%,如法国的增值税税率为8%。而我国将葡萄酒作为工业产品,征收比较高的税负。按我国现行葡萄酒税率计算,每销售一瓶价格为150元的国产葡萄酒,其中仅消费税和增值税就达37元左右,约占售价的25%(不包括企业所得税),高税率削弱了我国葡萄酒产业的市场竟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