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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全程可追溯渐行渐近。记者获悉,2019年,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将在全国铺开加速建设,省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年内有望实现全覆盖。重要产品追溯“顶层设计”也将迎来新突破,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紧锣密鼓地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立法工作,重要产品追溯编码规则、平台建设规范、核心元数据等国家标准已报送相关部门,并将于近期发布。
追溯体系建设主要通过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旨在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推进的七大类产品。2016年7月,山东、上海、宁夏、厦门四地开启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建设。
记者从商务部和地方商务部门获悉,上述四地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山东建立起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全链条的省级追溯标准,厦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宁夏围绕重要产品追溯建成了区、市、县三级共5个平台。四地追溯示范工程近期已经顺利完成评估验收。
记者了解到,今年在前期试点示范的基础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将在全国铺开加速建设,省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有望实现全覆盖。
“地方试点在追溯平台建设、追溯标准体系、追溯管理评价机制、追溯体系与市场监管衔接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可复制经验,向全国推广的条件已经成熟。”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主任关利欣对记者表示。
农产品方面,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58个大中型城市已建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覆盖8万余家企业、50余万商户,品种涉及猪牛羊鸡肉、数百种蔬菜水果及水产,中央管理平台累计接收追溯信息66.6亿条,日均接收追溯信息450多万条。
药品领域的追溯体系建设也将提速。今年两会期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强调,疫苗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提出,为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期间药品监管工作,北京市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9年底前完成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不过,有业内人士坦言,生产企业是自建追溯体系的主体,流通企业因自身商业信息、运行成本等原因,上传追溯信息的积极性不高,而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各自的追溯体系,也无法实现供应链的信息共享。要真正实现全程可追溯,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立法迫在眉睫。此外,必须尽快建立追溯编码规则和追溯标准,加强不同追溯系统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记者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了解到,围绕追溯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的多项课题研究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办法的立法研究已经有了初步成果。重要产品追溯编码规则、平台建设规范、核心元数据三项国家标准已经报送国家标准委,将于近期发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日前透露,正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立法,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建设。
“包括超市发在内的许多大型零售商都有自建化验室,每天进行大量检测,但仍然无法规避所有食品安全风险。”超市发董事长李燕川对记者表示,重要产品追溯立法,有利于实现产品从生产、储运、销售环节的上下游全链条监控。一方面倒逼上游生产储运环节相关方合规自律,另一方面敦促引导下游加工、销售企业引进安全可追溯的生产原料,逐步将不合规、恶意添加等伪劣原料提供者驱逐离市。
“推进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立法,在构建更为质优安全的产品供给体系的同时,将通过形成全产业链上下游统一的标准规范,带动整个产业链创新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追溯立法能够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关利欣说。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苏宁、超市发、浪潮集团等不少企业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上正加快探索和布局。比如,盒马鲜生的盒马“日日鲜”系列,采用二维码追溯技术,实现了肉类、鸡蛋、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从采摘、包装、运输到销售的动态化信息查询。四川农产品茂县李写入浪潮质量链后,消费者扫描质量码就能了解产地、生产环境、是否有机等信息,还提升了品牌价值,茂县李价格从原来的每斤2元卖到每斤20元。
记者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了解到,下一步在重点行业领域方面,还将广泛发动重点行业企业、电商企业参与追溯体系建设,探索进出口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在共建共享方面,还要着力推动各级追溯管理平台与其他部门相关管理平台横向连接,通过互联互通打造大数据应用场景,让一条条追溯数据发挥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