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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管理……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多项实质性的硬举措。
意见提出,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再贷款再贴现支持范围扩大、强调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扩大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范围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将向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的长期资金,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滴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加大信贷渠道支持力度的同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还需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意见提出,探索实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等,旨在补齐直接融资渠道的短板。
近年来,我国一直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但直接融资在融资体系中的占比仍然较低。专家认为,契合中小企业的风险特点和资金需求特点,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需要进一步发挥。要建立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体系,切实发挥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
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监管考核的指挥棒必须进行有力引导。
意见提出,研究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限制、鼓励对小微业务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措施、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管理,完善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等。
专家表示,小微金融服务的主要挑战在于商业可持续性,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限制,有利于降低风险资本的占用,释放商业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增强信贷投放的能力和积极性。
“从组织体系看,银行金融机构和一线员工是小微企业贷款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才能打消一线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顾虑,这一点一定要落到实处。”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