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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国家出台《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发展改革方案》)。几年之内,为何针对嘉善县连续出台两个方案?两个方案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如何才能把方案落到实处?带着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
一、背景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同时,县域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线阵地。县域抓实抓好了,全局发展就会有坚实的基础。
建设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是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2013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批复了《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明确示范点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努力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国提供示范。
《建设方案》印发实施以来,经过3年多的努力,嘉善示范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产业转型、城乡统筹、开放合作、民生幸福上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可看、可学的宝贵经验,为将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定实施《发展改革方案》,对于科学指导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县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发展改革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嘉善示范点建设面临新的形势、肩负新的使命。为评估嘉善示范点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制定新的发展改革目标,争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绩,2016年有关方面组织了对《建设方案》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并提出了修编的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委会同浙江省等方面共同研究编制了《发展改革方案》,并报国务院审定后印发实施。编制《发展改革方案》,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需要。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三是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的需要。
三、要求
《发展改革方案》是《建设方案》的升级版,主要包括现实基础、总体要求、建成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建成城乡统筹先行区、建成生态文明样板区、建成开放合作先导区、建成民生幸福新家园、组织保障八个方面的内容。《发展改革方案》明确了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定位和示范方向。
二是提出“四区一园”建设任务。
三是突出县域深化改革。
四、贯彻落实
《发展改革方案》在政策支持、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
浙江省作为方案的实施主体,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重点抓好方案涉及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统筹推进嘉善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
上海市要对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积极给予支持,在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框架下,推动落实嘉善县与上海市在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嘉善示范点建设的指导协调,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抓好督查落实,并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