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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5月1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等方面情况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秘书长徐建培介绍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制定该项政策的意义和初衷、营造相关生态环境、推进转移转化成果举措等方面作了政策解读。

  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做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王志刚指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重要作用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明确要求“科技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求更多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王志刚指出,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三期叠加”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必须加快实现新旧发展动力的转换,发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引擎的重要作用。

  王志刚强调,这就要求构建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增强高水平的创新源头供给,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作用,依靠成果转化使产业发展“无中生有”、“有中生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方案》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行动依据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若干规定》的行动依据。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从三方面来把握: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法》,是全国人大2015年8月29日通过,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是从国家法律层面上对1996年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的修订,以适应新的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和科技工作的新的要求、新的任务。

  二是国务院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专门制定了一个细则就是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法》具体如何做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三是今天是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法律有了,规定有了,怎么去推动工作的开展,从中央到地方层面,从各个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各方面,大家能够认真地去了解学习领会《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的若干规定,把这样一些法律层面、规定层面的东西,怎样通过我们创新创业和成果的转化,使它变成实实在在的生产力,为转方式、调结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做出科技方面以及科技人员的贡献。

  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三点初衷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三点初衷:

  一是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与完善。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目前看还需要加大落实力度。要通过这次行动,督促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与评估,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多主体参与、全要素设计、全链条部署。这次转化行动围绕补齐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短板,要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地方大力发展各级技术交易市场,培育市场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网络平台,打造一批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牵头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与中试熟化平台,从供给、需求和服务端同时发力,全面建立起服务支撑成果转化的体系。

  三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补齐市场失灵领域的短板。注重科技成果资源开放共享,健全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注重区域性示范引导,在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创新、科技金融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示范带动更多地方做好成果转化工作。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开展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作用。

  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要求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王志刚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存在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为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就要加快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形成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新格局。

  从三方面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生态环境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从三方面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生态环境:

  一是要增强企业动力。具体就企业来讲,一个企业要有动力,要认识到需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来使企业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持续性发展的能力能够延续。因为我们国家真正讲是高科技企业,并不是讲按领域分,而是像华为那样,不单要搞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和创新,还在从事一些基础和它的领域相关的基础研究,数理化这个层面的研究。这对大多数企业现在既有一个认识问题,也有一个惯性的运行很难改变的问题,还有形成新的能力有一个过程的问题。这些从企业本身可能都是障碍。

  二是要确立企业主体地位。要使企业能够带动高校、科研机构包括其他一些社会组织、金融、投资等其他机构,真正实现成果的转化和技术创新。

  三是要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从法律、政策的层面,政府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生态环境,要构建良好的针对不同转移转化需求的一些服务体系。包括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职责,企业的权利,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怎么样,在法律上都要有规定。

  王志刚强调,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破除各方面障碍,使得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成为一种时尚、一种潮流,成为每一个科研人员实现自己价值的一个新的更宽广的一种选择,这样的前景很快会到来。

  科技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了“三部曲”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科技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了“三部曲”。

  王志刚介绍说,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系统性安排部署。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破解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制定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并由国务院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措施;在国家科改领导小组领导下,科技部会同18个部门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已于4月2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王志刚指出,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是一个整体考虑和系统性部署,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四原则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要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坚持四个原则。

  王志刚指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紧扣创新发展新要求,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纵横联动、机制创新的原则,推动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释放财政资金投入产生科技成果的巨大潜力,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动力。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主要推动五方面工作

  王志刚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面向“十三五”时期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各类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千军万马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格局。主要推动五方面工作:

  一是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探索有效机制与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开展成果转化。推动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互动融合,调动科技人员转化成果积极性,支持以核心技术为源头的创新创业。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解决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军人才纳入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三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围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国家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四是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政策、服务、金融等创新力度,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通过成果转化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五是强化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健全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支持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推动军民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王志刚强调,行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把完善和落实政策法规作为重要着力点,大力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于实践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探索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要强化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统筹部署,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项工作。同时将建立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机制,为调整完善政策举措提供支撑。

  《方案》对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三方面新规定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注重了完善政策环境的举措,科技成果的产生、科技成果的转化,真正发挥作用还是在人,在科技的团队,如何激励他们,在政策上做了一些新的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在处置权、收益权方面赋予单位更多的自主权。过去成果转化的收益是要上交财政的,这次留给单位。

  二是单位在收益中间,如果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成果的收益来进行,比如一个大学,学校的团队主要研究人员有一个分配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这次也讲净收益的50%或者股权的50%归团队所有。

  三是在这个团队中间不搞平均,主要的研发人员和转化人员应该拿这其中的50%。

  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主体正在从企业转变为科研人员

  王志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主体正在从企业转变为科研人员。从目前看,主要还是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这个主体包括成果的产生、成果的转化,还有对研发的投入。现在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从全国的统计来看,企业研发投入占到77%,转化这一块绝大多数是企业作为供给方和接受方。

  王志刚指出,现在高校很多老师,包括一些研究院所和其他的一些科技人员本身成为成果产生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和转移转化行动的推动,会进一步促进高校院所和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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