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华:不断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行政审批削减一半
据刘利华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阶段性目标。
具体工作体现在主动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三个方面,其中,关于主动放权,目前已取消下放26项行政审批事项,这占原有审批事项近一半,非行政许可审批则全部取消;同时对1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取消9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
放权同时注重优化服务。一段时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制定和出台《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单文书示范文本》等,在部门户网站发布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削减审批过程繁文缛节、减少和简化审批申报材料提升效率,当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天数平均压缩9天,精减审批环节5个;同时,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商事制度改革涉及的规章进行集中清理,废止5件规章,修改7件规章。
这些工作已显实效,比如在汽车
行业,据上汽、东风等企业专家评估,新的判定技术条件实施后,将减少检验样车数量15%左右,减少检验次数20%左右,减少企业公告产品检验费用20%左右,同时还大大节省了企业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并非“一放了之”
对于权力下放后如何防止监管缺位,刘利华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围绕转变管理方式,遵循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督和管理同步加强的原则,加快配套改革和法治建设,特别是长效机制的建设。
“在积极有序推进‘放’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刘利华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方面,在提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
研究提出后续管理措施,通过备案报告、日常巡查、抽查监督、信息公示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制定方案、提出要求、加强沟通等,确保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到位。
比如“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取消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配套措施,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加强接入管理,定期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本企业接入的增值电信企业情况,加强电信业务市场监管。
另一方面,加快配套改革,出台“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在检查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提出加强监管风险监测研判,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此外,针对通信
行业的特点,工业和信息化部还
研究出台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简政放权仍有空间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有30项,还有进一步简政放权的空间。”刘利华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仅仅是一个开端。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据介绍,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考虑开展五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统一部署,做好公布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基础性工作;二是推进网上“一个窗口”受理,创造条件,就部分审批事项开展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反馈等;三是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就进一步需要改革的中介服务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统一部署,做好向社会公布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五是进一步优化简化行政许可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关于如何把握好“放”和“管”的“度”,刘利华说,既要精减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为“双创”清障搭台,又要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既要把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又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值得注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服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已做出探索,截至2015年末,共支持30个省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启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带动社会各类服务机构8.47万个,组织开展针对小微企业需求的各类服务活动21.48万次,服务企业216.07万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