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解读
2016年12月30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该《规划》由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中组部、中央编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完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李克强总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十二五”时期,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进一步巩固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同时,还应该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保护还不够严格等问题仍然存在,与经济发展融合还不够紧密,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机遇期,《规划》是深入推进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与支撑,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任务部署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坚持创新引领,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
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保护和运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保障的发展目标,具体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的6.3件增加到12件、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从2015年的750亿元提高到180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五年累计)从2015年的44.4亿美元提高到100亿美元等10个预期性数量指标。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严格实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快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传统优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三是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提高专利质量效益,实施商标战略,打造精品版权,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扶贫工作;
五是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支撑体系;
六是推动产业升级发展,提出推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完善“中国制造”知识产权布局,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七是促进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创新企业“走出去”。
为了完成好三大发展目标、三项主要任务,保障重点工作的完成,《规划》设定了四个重大专项和九项重大工程: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建设,包括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成长体系、建立人才发展和评价机制;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包括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实施知识产权教育推广计划。规划还确定了知识产权法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强企、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共9项重大工程。
为了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路径,把设计图变成施工图,国家制定了《规划》,并列入重点规划。国务院对于国家重点规划的落实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对重点规划的实施情况将持续开展评估,进行督查。
首先,在《规划》发布之后,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好规划的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并且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年度的推进计划。
其次要不断完善指标体系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
三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专项、重大工程的推进力度,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四是完善评估机制,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增强评估的严肃性、客观性、前瞻性。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积极搭建平台,拓宽沟通渠道,出台政策措施,使市场主体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参与到整个规划的落实当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规划》体现了这些文件的部署,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措施。
首先,《规划》的名称和主线。规划确定为《“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个主线就是突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应当说是整个知识产权工作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运用,适应了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求,反映了创新主体的客观需要,也落实中央补短板的要求,提高了《规划》的针对性。
二是《规划》的主要指标紧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选取10个预期性数量指标,在指标的选取中突出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突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改善知识产权的环境。
三是关于《规划》的设计。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主要任务围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这三个方面突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知识产权重点环节,提出了7项重点工作、4个重大专项和9项重大工程。
四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一些新举措。比如在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方面要求研究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新媒体条件下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这跟在座的各位也有很大关系。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方面,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例,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等等。这些都会通过《规划》的实施,使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突破性发展,有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中国愿意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共享发展经验
知识产权制度是各国通行的保护无形资产、激励创新、鼓励创新的法律制度。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道路,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保护制度安排,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承认。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不长,的确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仅是吸引外资、对外开放的需要、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中国愿意跟世界各国的同行之间加强知识产权的合作,共享发展的经验,同时,反对不切实际的指责和滥用知识产权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现在有很多企业在“走出去”,在这个过程当中遇到了许多知识产权问题。在“十二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首先是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中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重要的会员国,在知识产权的发展议程和相关议题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
二是在知识产权的业务层面,世界上五大知识产权局,每年有定期的会议协商,中日韩之间也有定期的会议协商。商标也有五局合作,有定期的协商,去年在北京召开了工业品外观设计五局会议,开展合作与协商,研究为申请人提供快速审查等机制,为方便中国企业“走出去”做了大量工作。
《规划》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比如提出研究在境外使馆派驻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在一些展会上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法律等咨询服务,这些都更好地有利于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