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3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俞建良介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举措、落实低保兜底脱贫政策的成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主要部署、遏制“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现象的措施、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制度的主要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的主要举措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高度重视。1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民政部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并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国务院这次会议主要研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指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止冲破心理底线和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
二是明确各级财政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政府这方面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
三是要求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
四是强调指导各地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对因去年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今年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五是要求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残疾儿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强节日期间有关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
2016年民政部等部门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2016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五方面抓了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在受灾群众救助方面,全国受灾人口近1.9亿人次,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5次,四级以上国家救灾应急响应22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910.1万人次,累计下拨79.0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帮助地方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053.4万人,城乡特困人员574万人。去年报请国务院出台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措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同比增长10.8%、17.8%。农村特困人员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分别同比增长11.9%和14.6%。实施临时救助694万人次,同比提高15.5%。
三是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现在全国有902万人,去年报请国务院出台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完成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中央财政共安排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9.43亿元,惠及50.2万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四是在残疾人保障方面,全国现有重度残疾人1305万人,全面实施了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共惠及困难残疾人841万和重度残疾人866万。
五是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部署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72.3万人次。
通过中央财政拨款和相关政策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为保障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中央财政已预拨917.8亿元,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多层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协调机制,推进重点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
同时,切实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生活。
开展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困难群众在寒冷的冬天里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能够温暖过冬、平安过节,各项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政策成效逐步显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民政和扶贫部门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动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低保兜底脱贫政策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完善了政策措施。去年9月,民政部、扶贫办等六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从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强化兜底脱贫。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通知》,指导全国民政系统抓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国有扶贫任务的省份基本都出台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的配套政策措施。
二是提高低保标准。一方面加大财政资金力度,去年中央财政安排低保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6%左右,使中央财政安排的低保补助资金达到了1242.4亿元。另一方面,去年以来,民政部根据中央要求,指导各地按照国家扶贫标准综合确定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使农村低保标准持续提高。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平均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3611元/人?年,同比增长17.8%。全国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市、区)数,已经从2015年底的1521个减少到502个。
三是强化对象认定。在加强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社区评议、张榜公示等传统手段的同时,去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查询社会救助家庭成员证券财产、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使低保对象的认定更加准确。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97.9%的地市级,83.6%的县级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查实了一些隐瞒收入财产、提供虚假证明、不如实申报经济状况等情况,大幅减少了骗保、错保等问题的发生。
四是加强兜底保障。去年,民政部指导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在低保对象认定中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重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农村低保对象一共是4562.6万人,其中1914.4万人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2015年底的1782万人增加了132.4万人。1-11月,全国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884.8亿元,同比增加81.9亿元。
下一步,民政部将督导各地抓紧落实制度衔接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同时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强化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性;继续指导农村低保标准较低的地方逐步提高标准,到2020年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的主要举措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抓好灾后救助和灾后重建,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民政部加强了这方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的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一是摸清底数。去年9月份就下发通知,对2016-2017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组,逐户调查统计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在各地排查统计基础上,民政部对全国冬春救助需求进行了综合评估,确定2016-2017年全国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人口为5197万人,需衣被取暖救助为1711万人。
二是财力保障。去年12月,民政部商财政部安排下拨了2016-2017年中央冬春救灾资金57.05亿元,用于帮助各地统筹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
三是动员部署。去年12月,民政部联合财政部召开了2016-2017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救助方案,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加强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冬春救助效果。
四是督查督办。今年初,民政部参加了中办、国办派出的督查组,分别赴河北、福建、湖北等省份督查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等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落实情况。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总体工作做得是好的。
按照民政部安排,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商讨有关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将中央冬春救灾资金下拨至市县,80%的资金已发放到户,其余的也将在近期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各地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本级救灾资金和物资投入力度。据统计,湖北、四川、贵州、宁夏、内蒙古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下拨本级冬春救灾资金共7.89亿元。此外,河北、安徽、湖南、云南等地新采购棉被、大衣等过冬御寒物资共计2.35亿元。
下一步,民政部将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确保及时足额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户,发放到人。同时,组织力量再次深入了解受灾群众在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视情增发棉衣、棉被、火炉等御寒保暖物资,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燃放鞭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