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解读
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9月13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介绍《指导意见》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的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指导意见》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9月是中国的质量月。9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颁发实施;9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质量认证工作;9月15日,又要在上海举行面向国际的中国质量大会。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因此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个重要文件是面向全党全国各行各业的,在多次征求意见中,经过40多个部门会签一致同意。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此进行了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蕴含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这是坚定不移走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中国是一个大国,正在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所有强国,最直接、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和追求目标,无疑都是质量。某种意义上说,大国和强国的根本区别就是质量。鉴于此,中央明确强调,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意见》进一步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以质取胜、强国圆梦的重大行动。
第二,这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一个战略举措。经过几代人几十年奋斗,我国已形成门类齐全的产业产品体系,其中22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中国制造行销全球。但目前许多产业产品是拼规模、拼速度拼出来的,处于价值链中低端。实践证明,转型发展必须从质量着眼、从质量入手。要去低端产能,就要有基本的质量标准作为门槛;要迈向中高端,就要有较高的质量标准去引领。所以,提升质量是转型升级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和抓手。盯住这个突破口,抓住这个抓手,就会把我国经济推向中高端。
第三,这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一个战略举措。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告别了短缺经济之后,老百姓对衣食住行的追求、质量的需求明显提高。相比之下,质量供给的短板就日益凸显。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带来大量“需求外溢”,消费能力严重外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所以,《意见》指出,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要通过提升质量来改善供给,着力打造“中国制造”物美价廉的金字招牌,不仅满足国内消费需求,而且也能得到更多国外消费者的青睐,更深更广地纳入全球供给体系,从而实现更高质量的供需平衡。因此,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真正的利国利民之举。
《指导意见》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纲领
中央发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号令,怎么行动?《指导意见》把这个号令、这个重大战略部署具体化、系统化了,向全党全国作出了最有力、最集中的质量动员。《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30条,总体上可以分为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板块,相继回答了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的问题。
一是在目标要求方面,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首次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基本原则强调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主要目标提出了1个总目标和4个分目标。总目标就是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分目标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分别提出了提升要求。
二是在主攻方向方面,瞄准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成8个重点领域,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这些领域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三是在主要举措方面,提出了提升质量的七大主要举措,包括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品牌、质量共治7个方面,其中有很多实招硬招新招。还单列一部分强调“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快构建高水平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及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为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制度法规、财税金融、人才教育、质量激励、组织领导五大保障。这些措施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许多都是开创性的。组织领导是个大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加强宣传动员4个方面内容,特别强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主要采取四项举措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质检总局将继续携手相关部门,重点抓好4项工作,大力提升中国品牌的竞争力。
一是推动做好品牌发展中长期规划,正在和发改委等各部门共同起草《中国品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我国未来一个时期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是完善品牌培育机制。深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知名品牌。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联合商务、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严厉打击仿冒品牌违法行为。用好“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结果,以质量提升来树立中国品牌的国际新形象。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为品牌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制定发布一批品牌建设国家标准,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组织开展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实施主动评价,提升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和客观性。联合主流媒体,公开发布品牌价值评价百名排行榜和重点领域品牌价值50强名单,提升中国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开展“中国品牌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开设品牌发展主题系列专栏,召开品牌发展研讨会,组织品牌发展论坛,彰显我国自主品牌发展成就,打造中国制造、中国建造、中国服务的金字招牌。
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这是非常英明和正确的。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意见》指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质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而且要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市、县政府的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对基层机构整合,探索综合执法,质检总局是支持的。但在整合的机构中,一定要有抓质量的,至少内部有专门的机构、人员、经费来抓质量,特别是抓计量,抓标准,抓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
二是狠抓督察考核。《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中央督察工作机制。现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每年实施质量工作考核,希望省里也对市、县实行质量工作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质量工作的责任和压力持续地传导下去。
三是加大指导力度。质检总局及省市质检部门都要重视基层,加大对基层的指导支持力度。这几天正在中国计量大学举办县级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局长培训班,就是要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希望省级、市级质量主管部门也加大政策支持、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力度,为基层多办实事、多解难题。同时,质监部门要主动和兄弟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构建“横向协调、纵向同步”的质量工作新秩序,不断夯实质量工作基层基础。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抓,基层更要动起来。如果基层的质量提升行动真正开展起来、见到实效,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才能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