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解读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0月29日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1月1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介绍《办法》有关情况,回答记者问,并就相关政策法规问题进行了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百姓的鲜明执政理念。《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升各级党委、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对于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必将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办法》出台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是现实的需要。一方面,通过这些年的火灾事故,事后从原因分析来看,都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我们分析每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它的背后从原因上来分析,两条是离不开的,一是责任制不落实,二是一些工作措施不到位。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包括政策性文件,对一些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不是很具体,比较宏观,有一些模糊地带,特别是对行业部门,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得不是很具体。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成本低,消防安全违规违章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些问题,《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这些“顽症”,切实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水平。
其次是出于惯例。自“十五”以来,国务院每五年都会出台规定,比如说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批转公安部《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2006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也就是国务院15号文件。201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是当年国务院办公厅的46号文件。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在考核办法里提出对省级政府进行年度的考核。这些文件的出台,对推动每个时期的消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十三五”期间,非常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对消防工作提出要求,这也就是我们出台这个《办法》的第二方面的考虑。
三是基层期盼。因为现在每年对省级政府都要进行考核,从考核反馈的情况来看,各级政府都希望从国家层面对相关职责给予明确。据统计,现在全国已经有13个省份制定了消防责任制的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很好。
《办法》的起草过程
《办法》整个起草过程历时一年半,起草工作组先后赴20几个省份,召开了30多次的各类专题调研和座谈会,最后形成报告初稿,又先后两轮向31个省份以及国务院44个部门、全国10个行业性协会、7家央企征求了意见。在这个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又组织了反复修改和座谈讨论,最后成稿。这个稿子的出台,可以说凝聚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也凝聚了社会各个部门,社会各界的心血和智慧。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一共是6章、31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法理政策依据、目的意义和指导原则;
第二章是地方各级政府职责,从省级政府开始,市、地、县、乡镇政府一直到街道办事处;
第三章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13个富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25个富有行政管理的部门不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章是单位职责,我们对社会单位是专门做了一章,分三个层次,规定了一般单位、重点单位、高危单位不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章是责任的落实,规定了对消防工作的考核、结果应用、责任追究;
最后一章是附则,对一些名词作了解释。
我国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风险和短板有三方面表现
这些年,公安部消防局对火灾防控一直强调要树立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要聚焦风险来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的火灾每年都要定期进行分析,从现在我国的情况来看,大体上风险和短板主要是体现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高风险的城市和低设防的农村并存。
一是城市高层建筑林立。现在全国范围高层建筑正在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整个全国的高层建筑已经达到了61万多栋,最高的上海中心已经是600多米,从它的数量来讲,从高度来讲,现在百米以上的高楼全国是6000多栋,毫无疑问的数量是世界第一。
二是城市的地下建筑。现在我国有20多个省城市已经开通了地铁,地下人防工程开发使用的面积达到2466万平方米,还有一些地下空间都改为一些旅店、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这方面带来火灾防控的风险是很高的。
三是大型综合体。集餐饮娱乐、购买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现在也是雨后春笋一样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万平米以上的大型综合体已经超过了1万个。特别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综合体已经突破了1000个。
四是城中村数量大。据不完全统计,各个大中城市当中的城中村就有10万多处。
五是化工企业多。全国有10万多家的各类化工企业、易燃易爆企业,化工园区就有490多处。这些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也是相当高的。
六是农村低设防。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防火监督这一块来讲,因为我国的消防属于城市消防,防火的监督力量主要是部署在城市,到农村乡镇这一级就没有专门的消防监督机构。灭火没有专业力量,现役的消防队伍,都集中在市区、城区,农村、乡镇组建了一些专职队或者兼职的消防队。另一方面,从农村来讲,所谓低防控就是基础设施相对弱,跟城市相比,它的消防规划、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力量等等相对是比较弱。现在农村的火灾占额是比较高的,将近50%以上的亡人火灾都是发生在农村。这是比较突出的问题,高风险的城市和低设防的农村并存。
第二方面,繁重的消防工作任务与消防力量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警力严重不足。
现在全国的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执法力量,是2万多人,到一个县,负责防火的监督干部人数太少。全国5人以下基层公安消防大队占到82%,多数是3到5人,一个县的面积那么大的,单位那么多,真正负责消防监督执法的只有3到5人。从灭火上面来讲,公安现役制的灭火力量15万人,还有一些企业消防队、政府合同制大体上是17万人左右。相比较而言,这种防火灭火力量跟担负的任务相比不对称,跟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比较大。
第三方面,公共消防的设施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较大。
从这几年对省级政府进行消防工作考核来看,有两组基本的数据。一是按照城市规划,应建未建的消防站欠账34%。二是消防栓欠账30%。三是消防规划城市做的比较好,农村消防规划比较滞后,特别是相当多的农村乡镇几乎没有消防规划,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村寨规划也比较差,没有什么防火间距,大量木竹结构,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大火几乎就是火烧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