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无线电频率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稀缺资源,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国务院、中央军委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旨在保障无线电频率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无线电波秩序。专家们认为,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无线电的应用价值,对于加快国防信息化建设、促进民航业与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动国防信息化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是我国国防建设的必由之路。现代战争是信息化战争,以无线电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贯穿国防建设全程全领域。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樊会文表示,如今世界各国的武器装备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卫星在信息化战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战场空间向太空延伸,卫星无线电频率将成为左右战争胜负的关键战略性资源。与此同时,民用无线电技术的发展和用户规模的增加使得原本有限的频谱资源更加紧缺,此时对条例进行修订顺应了无线电领域军民融合的大趋势。
樊会文认为,这次条例修改深化了无线电管理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部门协作,完善了军地无线电(电磁频谱)管理协调机制,密切了与广电等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联系,有利于兼顾集中统一领导和发挥行业系统优势,强化无线电管理合力。
确保民航飞行安全,提升民航业经济效益
无线电频率是确保民航飞行安全、提升行业经济效益、保持行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近年来,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新设备广泛应用于民用航空领域。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为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无线电业务的发展,原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民航业的实际需要。
民用航空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调研员万美贞介绍说,修订后的条例完善了民航无线电管理的相关制度,一是授权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实施许可,二是授权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核发民用航空器上制式无线电台的电台执照及电台识别码。
她指出,根据条例,在建设机场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时,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工作选址前对其选址进行电磁兼容分析和论证。同时,在已建机场周边区域不得新建阻断无线电信号传输的高大建筑、设施,不得设置、使用干扰其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民航飞行的安全性。
万美贞表示,条例还对船舶、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的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与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提出了特别保护要求。“任何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不得对其产生有害干扰,这让人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航空电磁环境。”
科学配置频谱资源,助力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以移动通信为例,截至2016年8月,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3.09亿户,第四代移动通信用户总数达到6.60亿户。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工程师余晓晖认为,修订后的条例从科学配置频谱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入手,将进一步促进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
“条例及时修订完善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制度。”余晓晖表示,条例缩小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许可范围,规范无线电台(站)行政审批流程,并下放无线电台(站)的审批权限,实行以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原则,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等绝大多数无线电台(站)均由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审批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地方优势,便于管理。
他指出,条例还完善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确立了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制度,并就取得核准应当具备的条件、实施许可的审查时限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同时缩小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些管理制度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保障信息通信技术各类设备的正常使用。”余晓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