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一、起草背景
医疗联合体是均衡医疗资源下沉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联体建设工作,将医联体建设工作列为今年医改十大任务之首,并要求年底前各省每个设区市至少要建成一个有明显效果的县域紧密型医联体。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医联体的要求,2017年3月31日,省委医改专题会暨第八次医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门部署了开展医联体的建设工作,将三明作为整体推进县域紧密型医联体的试点单位,并要求各设区市按国家部署选定一个县作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目前,全省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医联体建设。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我省《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组织模式、管理体系、配套政策、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的内容。在贯彻国办发〔2017〕32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和探索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福建实际,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均衡下沉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为根本目的,以建设紧密型医联体为重点,建设和发展多种形式医联体,逐步改造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建立合理就医秩序,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提出了2017年,每个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县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鼓励医疗资源充裕的县(市、区)建设多个紧密型医共体。三明市全面开展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厦门市公立医院发展管理中心进入实质性运作,加快组建省属医院管理中心。到2020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
(三)组织模式
在国家提出的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四种组织模式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梳理提出“两个类别、三种模式”,即紧密型和非紧密型两个类别,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和非紧密型医疗协作联合体等三种组织模式。
1.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主要分为两种:一是省属医疗集团按照管办分开原则,由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牵头,采取横向联合的形式组建。二是市级医疗集团由设区市医管委牵头,采取“院办院管”的形式统筹安排市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2.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主要借鉴深圳罗湖和我省三明模式,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打破横向和纵向行政区域壁垒,以医保打包支付为主要利益纽带,实行内部人、财、物高度集中统一管理。
3.非紧密型医疗协作联合体。主要有三种模式,即省市县医联体、医疗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等,主要建立人才共享、技术支持、分工协作等合作关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资源下沉。
(四)管理体系
主要明确政府管理医联体的体系。
1.紧密型医联体。一是明晰政府与医联体之间的关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赋予医联体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责任和监管公立医疗机构国有资产运营责任,落实医联体的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管理等自主权。二是探索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医联体成立理事会并制定章程。省属医疗集团和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转换为理事会管理形式,并明确理事会会长由同级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等。三是建立医联体监管体系,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对医联体运行监管负总责,并明确卫生计生、医保部门,以及医管委或理事会其他成员单位的相关监管职责。
2.非紧密型医疗协作联合体。一是建立合作制度。要制定相应的医联体章程或协议,明确医联体组织性质、宗旨、任务等。二是明确分工协作机制。省市县医联体,主要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引领作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医疗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服务网络为主要形式,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远程医疗协作网,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资源纵向流动,强化上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远程医疗服务。
(五)配套政策
一是促进人力资源均衡下沉。主要制定鼓励上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具体激励政策,包括薪酬、职称晋升等等。
二是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医联体各项发展建设指标,纳入医联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与财政补助资金、院长年薪、医院绩效等挂钩。
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统筹开发支撑医联体内的医院运营管理、医疗协同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实现医联体内信息互联互通,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到80%以上的县(市、区)。
四是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对于紧密型医联体医保采取打包支付,实行“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机制,结余留用的医保资金纳入医疗服务性收入。强化医保政策调节,推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简化医联体内医保转诊、报销程序等。
五是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支持医联体内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药事服务中心等,建立内部统一的药械采购机制等。
六是健全医联体内财务管理制度。非紧密型医联体可采取自愿协商的原则,建立医疗机构间相互购买服务结算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
(六)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落实政府办医的领导、管理、保障和监管责任。并重点强调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对参与医联体建设的各医疗机构要继续按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二是分类推进改革。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医联体建设机制,加快推进省属医院管理中心和福州、厦门等地医疗集团的建设。鼓励人口较多、医疗资源较充裕的县(市、区)可在县域内开展多个医共体建设试点等。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医改办、医管委要发挥医联体牵头协调作用,医管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支持医联体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加强督查评估。各级医改办等有关部门要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评价机制。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有序就医格局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