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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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年满16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3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等困难人群选择,由区财政予以资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具有本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持有本地公安部门出具居住证的人员)和在校学生。个人缴费金额为征缴期内每人每年190元。对五保、低保、重度残疾人、优抚、8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予以资助。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连续缴费。中断缴费的,补缴中断期间个人缴费部分(自2015年起);当年超过缴费期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费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了在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存在不同以外,其缴费流程也存在很大差异。
首先居民基本养老缴费方面,对已参保居民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已参保的居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缴纳应缴纳金额,由村委会代收到区邮储银行代缴。第二个是已参保的居民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应缴纳金额到区邮储银行直接缴纳或通过自助终端、手机APP缴费。而新参保居民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参保登记后到区邮储银行直接缴纳养老保险费或通过自助终端、手机APP缴费。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农村居民携带户口本或本户内所有参保成员的身份证到村委会,以户为单位,缴纳参保资金,由村委会代收代缴,2016年已经参保的要根据户口本或身份证与原参保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签字摁手印,初次参保的(包括新生儿)由村委会根据其户口本或身份证信息办理新增参保人员登记,由参保人或代理参保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摁手印。原城镇居民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负责通知各单位,由所在单位负责代收代缴;中小学在校生、托幼机构儿童及未上学幼儿由父母所在单位负责代收代缴。对五保、低保、重度残疾人、优抚、8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予以资助,参保个人信息由所在村居或单位填表汇总,分别报民政、扶贫部门(负责核实残疾三、四级,一般贫困人员)审核、盖章后,报所在街道人社所进行参保信息录入。凡是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居民,可以到邮储银行缴费窗口缴费,也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手机APP缴费。
2017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中对基础养老金补贴还有专门的补充规定。
国家对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并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2016年7月起高新区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时,对符合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并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夫妻,按照基础养老金的10%给予补贴;对农村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的,按照基础养老金的25%给予补贴。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多缴1年,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