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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部署,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降低2018年光伏发电价格,积极支持光伏扶贫,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等具体政策。
根据上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 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观点如下:
1、2018年国内地面电站项目要抢装“630”,没抢到整体补贴要降0.1元/度(0.55、0.65、0.75)。
2. 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不用抢630,到2018年1月1日直接降0.05元/度,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37元。 离施行还有一周赶快装。
3.全额上网分布式不用抢“630”,到2018年1月1日直接降0.1元/度,一样还有一周赶快装。
4.扶贫电站不用抢,补贴没下调。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和0.85元,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为0.42元。
5. 2019年开始,补贴下调不会有缓冲期,所以也没有630。所以大家抢完18年“630”以后,记得再抢个“1230”。
6.鼓励市场化交易和招标定价。
7.加强各级主管单位对新能源上网电价的执行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