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质检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在建材产品领域率先落地实施,取得实质性突破,推动建材
行业转型升级,实现安全、健康、绿色发展。
建材产业目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16年建材工业总产值达到7.6万亿元。我国是全球建材生产和消费大国,但长期以来,建材产业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难以满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更高水平发展的需要。推广绿色建材是实现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有效手段。
2016年,按照国务院要求,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国家认监委结合实际大力推动文件精神在重点产品领域的落地。建材产品认证标准、检验检测评价等技术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具备较好的实施统一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体系的条件和基础。选取建材产品领域作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各领域统一绿色产品认证体系的实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推动作用。
鉴于目前绿色建材产品市场上仍然存在重复认证、多重评价等问题,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整合各类认证、评价事项,将游离在统一绿色产品体系之外的认证、评价制度纳入进来,对廓清绿色建材产品市场认证乱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减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悉,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下一步认监委还将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统一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同时组织编写并发布统一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规则,尽快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五部委将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切实有效的采信和推广应用机制,积极引导建材生产企业参与绿色建材认证。将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纳入绿色建筑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地积极采用经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产品。同时加强绿色建材认证的监督检查,推动绿色建材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