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采取快速、有序的应急措施,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群众撤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生产安全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望城区安监局起草了《长沙市望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说明
(一)背景情况
为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4年7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危化
行业,去年制定了全市危化“三年行动”计划。随着长沙油库、新鸿胜、651仓库、关西涂料、湾田国际化工市场等企业相继建成投产,目前望城区危化
行业相对集中,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安全风险因素显得尤为突出。
(二)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随着望城区生产装置、储存装置日益增多,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大量流动的危险源,构成了新的危险因素。另外,城市加油站、加气站大部分位于人口密集区,潜在危险性增大。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其事故及其危害具有突发性、复杂性、扩散性、危害性大、社会性等特点。为有效防控和遏制事故发生,同时也确保一旦有事应急救援能快速反应,望城区特制定本预案。
(三)该规范性文件施行后的积极效果预测
本应急预案施行后,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统一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该规范性文件施行后的消极效果评价及对策
暂未发现预案施行后的消极效果。
二、起草经过
(一)调研过程
区安监局应急办工作人员咨询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参照《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结合望城区实际情况起草了本预案。
(二)论证及征求意见过程
讨论稿由区安监局走访调研、函件征求意见等方式与各相关部门、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对该预案认真
研究探讨,一致认为该预案对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能力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旅游局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本文采纳了其修改意见。区法制办对该预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
三、法律依据说明
(一)主要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生产安全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二)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管理措施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重点内容说明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需按相应职责分工,接受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做到职责明确、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有效施行该规范性文件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确保事故应急指挥部高效运转,处置得当,需由财政局设立专项保障资金,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