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是我省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对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按照省政府对
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17个中省直单位,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
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先后经历前期
研究、思路形成、编制起草、衔接论证、上报审批等过程,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总体
规划、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规划纲要进行衔接,经反复修改完善,于2017年12月25日正式发布。
《
规划》全篇分为发展基础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等5部分。《
规划》明确了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相适应的能源发展“十三五”目标,提出了能源生产、能源消费、能源效率、电力发展、去产能和能源环保等六个方面29项指标。
规划文表结合,重大项目以专栏形式嵌入其中,并在
规划正文后统一列出“十三五”能源建设重大项目表。《
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引导我省能源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建设和能源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发展基础。“十二五”以来,我省能源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清洁能源发展实现重大突破,能源消费平稳增长,清洁能源较快发展,节能环保成效显现,能源资源加工扎实推进,能源对外合作不断加强,能源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关键时期,能源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我省能源供给面临着煤炭短缺、煤炭石油资源接续紧张、能源结构性矛盾、电网调峰能力不足、电力体制改革等问题。从国内形势和省内形势看,我省作为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能源基地,又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总体看,我省能源发展机遇大于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煤炭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稳定油气供应,保障电力供给,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能源资源精深加工,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安全发展6大原则。
发展目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得到加强,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有序放开输配电价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基本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
(三)主要任务
一是夯实能源供应基础方面,推动煤炭、油气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强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进一步集约安全开发煤炭资源,发展清洁高效煤电、稳定油气开发,推进煤炭、石油资源精深加工,夯实我省能源供应基础。
二是引导能源绿色低碳利用方面,进一步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推进生产生活用能绿色低碳化,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推动建筑节能和清洁采暖、积极发展绿色交通。
三是推动能源技术创新方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快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化进程。
四是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方面,落实国家能源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和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充分激发能源发展活力,提高能源配置效率。
五是加强对俄能源合作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俄罗斯油气、煤炭、电力等能源领域合作,扩大能源引进规模,参与境外能源开发、服务和贸易,加快建设我国重要的对俄能源合作基地,提升我省在中俄能源合作中的战略地位。
六是实现能源发展惠民利民方面,加快完善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推动城乡能源一体化建设和推进光伏扶贫,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电、用气、用热需求,实现全民共享能源福利。
(四)环境影响评价
《
规划》高度重视能源
规划和项目建设环境问题,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
分析能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提出能源环境治理相关措施,突出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在生态环境承载空间内开发能源项目,预防和减轻能源开发使用对生态环境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规划》明确了5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
规划引领,落实责任主体;二是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三是推进项目建设,简化审批程序;四是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安全责任;五是加强
规划动态管理,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