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 的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新六产”发展,刘家义同志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坚持“三个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植壮大农业“新六产”,加快农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龚正同志提出要“突出培育农业‘新六产’这个总抓手”,并确立了“三链重构”“两个亮点”“四型发展”的基本框架和实现途径。
我省是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多年处于全国前列。农业“新六产”是农业产业化的“升级版”,是对传统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重构和提升,是现代农业的新型业态,对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在发展农业“新六产”上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已经形成良好格局。但也存在总体规模偏小、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不够、支持政策体系不配套等问题,很需要从省级层面出台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各地对发展农业“新六产”的认识,明确发展方向,突出发展重点,完善政策支持和工作推动机制,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由点到线、到面,尽快形成“风景”,实现全面发展、整体提升,确保我省农业在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上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排,省农业厅先后两次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部分市县领导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研讨,多次深入有关市县进行实地调研,并会同省直33个部门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12月1日,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送审稿)》,并于12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意见》重点以农业产业为基础,大力推进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整合,打通和拓展产业链条;以共享为核心,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共享发展红利;进一步明确了农业“新六产”发展方向,对发展农业“新六产”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一)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农业“新六产”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培育示范主体600家的目标。
(二)塑造农业“新六产”新型业态。“四型发展”是农业“新六产”发展的主要方向。《意见》对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四种业态的具体发展途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
(三)培育农业“新六产”带动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有生力量,也是决定性因素。《意见》重点就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提出了发展要求和各自的优势领域,并就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通一二三产业链条融合路径提出具体要求。
(四)做优农业“新六产”发展载体。主要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吸引资本资源、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为发展农业“新六产”提供良好载体和适宜环境。
(五)完善农业“新六产”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是保障农民获得合理收益的重要保障。《意见》主要从推进多方式合作、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三个方面论述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措施。重点提出要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方式,让农户分享更多的产业增值收益,构建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
(六)健全农业“新六产”发展服务保障体系。从服务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支撑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建设等5个方面强化措施,努力为发展农业“新六产”提供有力、便捷的服务保障。
(七)建立农业“新六产”发展推进机制。从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政策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分解落实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推进农业“新六产”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