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营造兴商、富商、安商、护商、亲商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和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甘肃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着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持续加大政策、财税等扶持力度,重点破解融资难题,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提供坚强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十九条具体措施,力促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内容
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要求,全面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要求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得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公布歧视性招标公告等任何形式设置或提高民营资本的准入门槛。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电力、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交通等领域准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限制条件,鼓励民营资本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民生领域投资兴业。
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明确要求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集团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规范稳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实好专利资助等优惠政策,加强财税支持。大幅降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要素成本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破解融资难题方面,《意见》提出要依法依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大力拓展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组织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一企一策”实施金融帮扶,支持非公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重点企业进行股改,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
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法治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积极营造更加精细的人才发展环境,把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省战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