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气象
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气象探测工作规范化管理,鼓励全社会开展气象探测工作,增强气象探测数据共享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
分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省气象局组织起草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并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分四大部分。
(一)加强全社会气象探测能力建设。通过科学布局气
象探测设施(台站)、鼓励全社会开展气象探测活动和加强气象探测工作监督管理等三方面规范了气象探测设施(台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强调了气象探测设施(台站)的建设和管理要按照“科学布局、重点审批、定期备案、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行政区域内布局方案,加强部门间气象探测站网建设协调合作,鼓励全社会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生态环境监测、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气象探测设施(台站)的建设,并按照国家、
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气象探测资料汇交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气象探测资料汇交制度、加强气象探测资料统一管理和加强气象探测资料信息共享等三方面明确了气象探测资料汇交范围和共享方式。通过不断提升共享服务能力、完善共享使用监管政策制度,逐步向全社会共享质量可靠稳定的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充分发挥气象探测资料应用的价值和效益。同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
行业数据共享协作,加快推动跨
行业数据共享、融合,推动气象数据与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数据的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
分析技术,促进部门间合作共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通知》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城乡
规划、建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备案制度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等三方面强调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气象探测工作是整个气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四)加强气象探测工作组织保障。《通知》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和完善经费保障等两个方面,保障气象探测设施(台站)的稳定运行,确保气象探测工作落到实处。
三、《通知》出台的意义
《通知》是规范全省气象探测工作,使气象探测资料能够更加及时、准确、科学、高效的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国防和科研及人民生产生活服务的需要;是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全社会、全
行业气象探测工作,开展对
行业和全社会气象探测活动的管理和综合利用的需要;是构建新型综合数据采集体系,打造社会气象探测数据采集平台,形成便捷参与、“观测即共享”的社会多元气象观测数据采集业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