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省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意义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能够较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为全省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实施意见》内容
《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部署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举措。一是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体系。鼓励养老保险机构在河北发展专业机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服务。二是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等特殊群体和社会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与企业(职业)年金管理,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各类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加强保险与养老机构合作,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健全养老、康复、护理、医疗等服务保障体系。三是合理引进和运用保险资金。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发挥商业保险机构资金管理功能,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指出,要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评制度,有关部门、单位和商业保险机构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三是提升服务质量,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部署,完善配套措施。二是加强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制定并落实好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完善保障政策,对养老设施用地、准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住房反向抵押登记等方面给与保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商业养老保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