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动员令。今年初,中央连续第15年出台了关于“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向我们描绘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宏伟政策蓝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奋力推动安徽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该《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起草思路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突出做好结合文章,切实把中央要求与安徽“三农”发展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一是深入贯彻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照中央一号文件具体条文逐条起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二是突出安徽特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体现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重大举措。如:农村“三变”改革、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等重要部署和创新做法,在《实施意见》中都有体现。三是坚持谋实谋细。立足我省“三农”实际,在实施上谋载体、谋抓手,力求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意见》谋划提出具体行动18项、工程22项、计划11项,其中农业产业化发展工程、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等21项是自行谋划的。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特别是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近。
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比照中央1号文件,《实施意见》的框架结构由“帽段+正文12部分+结语”构成,全面部署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其主要内容可分为四大板块。一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二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概括为“五新一感”,即以产业兴旺为重点,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以生态宜居为关键,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以乡风文明为保障,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以治理有效为基础,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以生活富裕为根本,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以摆脱贫困为前提,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三是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举措。概括为“四个强化”,即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强化制度性供给;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强化人才支撑;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投入保障;制定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
规划,强化
规划引领。四是要求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提出要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压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实施意见》的突出亮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不仅是农业的全面升级,也是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农民的全面发展;不仅涉及农村经济发展,也涉及农村的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实现乡村振兴,就是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施意见》是开创新时代我省“三农”工作新局面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是一个管全面、管长远的文件,是一个指导性、前瞻性和针对性都很强的文件。
就定方向、定目标而言,《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奋力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这是贯穿《实施意见》始终的主线。《实施意见》通篇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个之路”,即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这“七个之路”的要求,涉及“三农”问题的方方面面,是《实施意见》的主线和灵魂,是推动我省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图。
就定任务、定政策而言,《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谋划了一系列重要的工作载体和抓手,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实施性政策,搭建了我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一方面,《实施意见》谋划了一系列具体的行动、工程和计划,共有50多项。另一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真招、实招和硬招,包括拓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功能,扩大规模;包括完善新增耕地指标省内调剂机制等;包括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的硬要求,提出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是“一线总指挥”。将省直有关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建立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作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总之,《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已经明确。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有了清晰的路线图。接下来,就是要制定相关
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绘制施工图,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现实,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篇章。
《实施意见》就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提出的举措
《实施意见》围绕产业兴旺这一重点,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一是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700亿斤左右。二是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三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四是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农业走出去、引进来。五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一手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手抓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实施意见》就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提出的举措
《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供给。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三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改革。四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五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绿色生态导向,扩大“绿箱”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实施意见》就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提出的举措
农业农村人才短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瓶颈制约。振兴乡村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重点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发挥在农村居住生产生活的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创业人员的作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更多乡土人才;另一方面,要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引进人才,用共建共享的机制用好人才,让各类人才引得来、留得住、能致富,掀起新时代“上山下乡”的新热潮。
对此,《实施意见》在五个方面作出具体政策部署:一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二是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培育一支乡村企业家队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三是激发科技人才创造活力。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发挥好各类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四是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五是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主要是“三大机制”:即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实施意见》就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提出的举措
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需要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一是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二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三是推动农村金融回归本源。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从3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分解任务。在文件发布的同时,就以附件形式将70项重点任务分解到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压实责任。二是广泛宣传。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文件精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2018年具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告知农民群众。三是适时督查。把握时间节点,突出重点,改进方式,对各市、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江淮大地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