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总体要求,切实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河北省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保等8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范围,明确了保障标准、规范了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为推动省与市县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和支撑。
二、河北省改革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中央改革要求,确保民生政策全面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与人直接相关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逐步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并兼顾财力可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持民生支出政策的可持续性。
理顺省市县财政关系,明晰划分支出责任。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根据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益范围和均等化程度等因素,明确省与直管县、省与市、市辖县(市、区)分担比例,建立起清晰规范、权责匹配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方式。
完善保障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全面落地。切实加强组织推动,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职责,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支出责任落实,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强化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三、改革主要内容
明确财政事权。考虑到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普惠性和均等化要求,将中央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需要优先和重点保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包括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8大类18个事项。
确定保障标准。对中央已经确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等9个事项,原则上执行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对中央明确由地方制定标准的9个事项,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医疗救助、困难群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残疾人服务、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项由省级制定补助标准,同时考虑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各地的管理模式不一、服务支出存在地域成本差异等原因,由市县结合实际制定保障标准。
划清支出责任。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受灾人员救助等14个事项,明确了省与省财政直管县(市),省与市、市辖县(市、区)的分担比例。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服务、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等4个事项,由省级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资金,主要依据各市、县(市、区)的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确定分担比例。
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省市县三级协调配合,同步推进改革进程;明确管理职责,省财政厅和省编委办牵头、省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调整完善省与市县制度体系;严格责任落实,各级财政按分担比例做好资金保障,足额落实民生政策国家基础标准和省级标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推进数据共享,加快跨部门、跨地区、跨
行业信息互联,提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四、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省与市县各级政府职责,有利于推动解决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不够清晰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促进了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对进一步完善省以下收入体制划分,加快建设河北高质量财政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根据中央要求在一般转移支付中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进一步提高了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有利于提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有利于增强民生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更好地兜牢兜实民生政策底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