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解读
实施单位:市政府、市科委
奖励对象:获得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奖励包括科技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等6个类别。
奖励期限:获奖当年一次性拨付。
奖励标准:科技突出贡献奖报请市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1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分别为:特等奖3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
企业技术创新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10万元。
办理流程:要求:奖励证书统一由获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的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集中领取,有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领取后分发。
奖金办理及领取流程
(一)奖金领取单位将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单位和联系电话传真到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用于办理银行存单。
(二)指定日期前,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奖金分配表》、《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收款收据》领取银行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