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1.有关背景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有力保障了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供给,为农牧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我国每年生产肉蛋奶1.5亿多吨,产生畜禽粪污约38亿吨,仍有40%未有效处理和利用,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在畜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新阶段,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显著提升,设施装备条件持续改善,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但是资源化利用方面仍然存在种养结合不紧密、畜禽粪肥还田难,能源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开发难,支持政策不足、引导调控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是我国畜牧业发展史上第一个专门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出台的指导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办意见》,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机制、模式和市场不断成熟,加快我省现代畜牧业绿色发展,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二. 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年,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为畜禽养殖环节中常态化的生产方式,巩固治污模式成果,构建种养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部省级畜禽规模标准化示范企业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途径。一是优化调整产业布局。二是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三是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四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五是探索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六是加强产学研推用支撑。通过以上路径,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指导市县完成某些关键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工作,把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到实处。
第三部分强化监管。一是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二是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三是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四是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制度,实行绩效考核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级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二加强财税政策支持。三是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主要强调强化政策支持。政策内容覆盖面广,既包括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农机购置补贴、生物天然气工程和规模化大中型沼气工程等财政政策,还包括税收、用地和用电等优惠保障政策等多个方面。
三、创新举措和政策亮点
《工作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的决策部署,突出做好与《国办意见》内容相衔接,同时,结合安徽实际,提出几项重点工作作为“牛鼻子”,建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能实现”的工作方式方法,使我省的具体措施更加务实、更接地气,效果更加明显。主要体现在,以“双份清单管理”为抓手,落实“四项制度监管”为保障,强力推进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1、确定模式。提出要按照“省统筹、市分类、县落实”的技术推广形式,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方案,指导县(市、区)技术推广机构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一对一联结机制,实行清单管理,每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确定一种治污模式,制定一套消纳粪污方案,强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2、建立名录。要求市、县(市、区)农牧、环保部门要编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名录,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实施分类指导,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确保所有在册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期按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四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二是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三是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四是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四项制度”是确保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