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天津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品目确定
所谓补贴品目确定,通俗的讲就是“补什么”的问题。我们的原则就是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市农业战略需求确定补贴范围,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不动摇,持续将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重点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加快构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特别是把开展“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所需的相关机具优先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开展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以及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
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定补贴范围。目前,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大田农业所需农机产品供过于求,设施农业、畜牧水产、林果、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所需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有效农机产品生产供给不足。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以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能为基本原则,从产品有效供给结构、土地规模化生产需求、绿色生态环保需求、补贴数量(资金量)、推广鉴定情况、销售价格等6个主要方面因素为出发点,确定了今后三年的补贴范围。其中:中央财政共涉及13大类27个小类49个品目,市财政共涉及13大类27个小类50个品目(以上品目信息,详见补贴实施方案),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举例来说,比如在解决畜禽粪污处理和再利用方面,将沼液沼渣抽排设备、撒肥机两个品目新增入补贴产品范围,与之前已经纳入补贴范围的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共同组成了畜禽粪污全程机械化治理和利用的封闭链条。不仅可以满足粪污的无害化处理需要,还可以利用撒肥机,将其施撒于田地中,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变废为宝,从而实现了循环再利用。再比如,在淘汰高耗能,高污染方面,今年将继续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6-2O17年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鼓励有机户主动报废老旧农机设备,支持购买新型节能环保农机设备,进一步减少农机使用废气排放,为天津的碧水蓝天贡献力量。
同时,我市还将择机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特色产业适用机具。新产品试点具体方案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发文另行规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需要,以农业和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多选一些“雪中送炭”的产品,重点考虑新时期绿色生态导向等发展要求,从而促进新技术和新产品能够及早得到应用。
还要特别说明一点:对目前已经确定的品目,在投档工作开始后,我们将根据生产企业实际投档情况,对少于2家企业投档的档次,在补贴系统内予以封闭,暂不予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操作方式
按照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价购机的通知》和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关于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执行“自主购机、带机审核、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户”的基本操作模式,全面敞开补贴。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也就是所谓的“补贴操作去经销商化”。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限额原则上为5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限额原则上为200万元,确因生产需要,补贴资金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由补贴对象向所属区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按照生产需求享受补贴资金。
四、补贴额确定
中央和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市农委农机办负责测算确定发布。今年我市农机购机补贴额总体上进行了适度下调,同时,删除了部分销量少、补贴额价格较低的档次,另外,增加了部分新档次。对于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绿色生态环保机械,基本维持原补贴额,未做调整。具体情况,详细可见已经公示的补贴额一览表。
同时,考虑到敞开补贴有可能出现的补贴资金阶段性紧张情况,我们增设了资金调剂的办法,暨各区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完毕后,可按照相同补贴标准,调剂使用市财政资金直至当年全部资金使用完毕。
五、补贴政策信息公开
可以登录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官网,查询中央、我市和各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信息表、补贴申请办理进度、相关工作通知、年度补贴实施公告、享受补贴用户信息等。同时,也可向我市和各区农机主管部门致电、发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咨询。
六、产品购买和补贴申请时限认定
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当年未能申请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的,次年可继续申请办理,执行次年补贴标准。也就是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购买的农机产品,均可在2018年或2019年办理购机补贴资金申请手续,但是在2019年申请的,执行2019年的补贴标准。
七、关于违规产品处理问题
方案中明确:购机者自主向所属区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落实这一要求,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省际间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同时,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开展机具核验工作时,严格按照《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流程》(试行)的要求,采取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并积极探索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做好补贴机具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并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维护购机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