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工作计划》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16〕148号)等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各区、县(市)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对我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八八战略”、建设美丽浙江,推进“拥江发展”、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世界级滨水区域。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实施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补齐水环境短板,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到2018年底,国家“水十条”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92.3%以上;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3.3%以上;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3%以上;巩固剿灭劣Ⅴ类水成果,打造“污水零直排”升级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三)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16〕148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1.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入实施《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建设和水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查,清理违法违规项目,严格查处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做好全市饮用水源水功能区的水质月度监测工作,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2.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重点推进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继续淘汰低端产能。明确年度淘汰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制定市、区联动配套政策,加强市级部门督查力度。对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技术改造;落实“1825”工业治水目标;继续推进绕城以内所有重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对未进入市级部门批准工业园区的重污染企业实施关停转迁;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完善管理的“一园一档”。
 
   3.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三个率”达到省考核要求(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达标排放率);推进天子岭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加强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2018年全市新增污水管网110公里;优化完善主城区污水系统布局;完成萧山、大江东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七格污水处理厂16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项目,2018年开工并完成土建至50%,完成设备招标工作。
 
   4.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建设,2018年完成25家美丽生态牧场建设;2018年放流各类水生生物4513万尾以上。推广标准化池塘循环流水养殖,2018年全市再建标准化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水槽30条,建成后新增产能990吨,养殖尾水零排放;2018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390亩,推广商品有机肥18万吨、配方肥2万吨,实现不合理施用化肥减量2700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66.8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61.6万亩,实现农药减量98.5吨。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2018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80%、回收后处置率90%。;2018年完成19个整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实现涉村乡镇全覆盖;2018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依照“纳管一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明确分年度实施计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5.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推进本市籍100-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工作;各地相关部门实施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及联合监管机制;加快水上搜救中心和救捞基地建设,提升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杭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杭政办函〔2017〕135号),推动港口加快建设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设施,提高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保障船舶污染物可送岸接收处置。
 
   6.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融合我市拥江发展规划,完善全市国土空间布局,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开发产业准入政策。组织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注重结果运用,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体系。推进钱塘江沿江开发用地退让,打造沿江生态景观带;制定实施年度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计划;严格控制生态屏障地区和钱塘江、太湖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大对已有项目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开展钱塘江、苕溪、运河流域干流沿岸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布局大调查,制定并实施排查和调整方案。
 
   7.保障水生态环境。编制实施钱塘江、苕溪、运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2018年度计划,加强大运河文化带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分水江、湘湖、喜庵港等良好水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加强蓝藻防控工作;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225公里,清淤城市河道30条、45公里、30万立方米,全市实施河湖库塘清淤680万立方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涉水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减,质量不降;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场、矿山开采区、农业污染源[再生水农用区及规模化养殖场]、高尔夫球场、工业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和石油销售储存区[加油站和储油库]等“双源”清单的更新工作;以危险废物处置场、矿山开采区、工业污染源、垃圾填埋场和加油站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质量调查评价;加快建设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做好国家地下水监测井的保护工作,开展全市17个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2018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平方公里。
 
   8.节约保护水资源。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8.07亿立方米以内;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执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依法开展新建、扩建入河排污口审核;加强用水需求管理。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7年下降5%;实现全市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0%以上;到2018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3.5%,到2020年达到15%;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水面率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维持一定的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9.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涉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加大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深化入海排污口排查,增加入海排污口总氮监测;按要求组织开展对入海河流(含支流)的每月1次的监测;按省统一部署,逐步推进钱塘江全流域总氮总磷浓度控制;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制订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0.全面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湖长制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湖长制配套机制。
 
   三、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适用于本方案。《杭州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