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市司法局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渝司法〔2017〕132号)、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渝司法〔2017〕134号)、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巴南委发〔2017〕22号)、关于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巴南每一寸土地上(巴南委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
二、方案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通过党政网向25个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公开征求关于《巴南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结合各单位意见我们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在2017年12月25日提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方案主要内容说明
一是构建三大平台。即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体系。即创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支撑。
三是突出四大领域。即做强公益法律服务、做实法治宣传教育、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做优法律援助。
四是统一制定实体平台建设标准。
四、方案主要解决问题
该《方案》的制定,既贯彻了上级文件精神,也有利于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问的责任划分,为我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