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
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才作为创新第一资源的作用,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
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基础
研究与应用
研究融通创新发展,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
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支撑。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
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科学
研究,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科教兴皖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人才作为创新第一资源的作用,立足优势领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和省重大需求,按照“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原始创新、促进融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活力,加强协同创新、扩大开放合作,强化稳定支持、优化投入结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基础
研究,强化应用基础
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
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为加快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我省基础科学
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交叉前沿领域产生一批初具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到2035年,我省基础科学
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在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交叉前沿领域引领全球发展。
(三)意见内容。《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十八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指导思想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和省重大需求,强化基础
研究,着力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关键性基础
研究重大突破,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力支撑。基本原则包括:遵循科学规律,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原始创新,促进融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活力;加强协同创新,扩大开放合作;强化稳定支持,优化投入结构。发展目标提出,到2020年,我省基础科学
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交叉前沿领域产生一批初具全球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到2035年,我省基础科学
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在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交叉前沿领域引领全球发展。
第二部分是优化基础
研究布局。包括:加强基础
研究系统设计;优化基础
研究支持体系;优化基础
研究区域布局;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部分是建设高水平
研究基地。包括:支持和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强基础
研究创新基地建设。
第四部分是壮大基础
研究人才队伍。包括:引进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建设高水平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
第五部分是提高基础
研究开放合作水平。包括:扩大基础
研究对外开放合作;鼓励基础
研究横向合作。
第六部分是优化基础
研究发展机制和环境。包括:加强基础
研究统筹协调;建立基础
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推动基础
研究与应用
研究融通;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构建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
三、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优势,力补短板,旨在从政策布局、
研究基地、人才队伍、开放合作、机制环境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
研究。一是立足安徽,聚焦优势领域,力争突破一批关键科学问题,取得一批重大原始创新成果。二是集成政策,围绕基础
研究各环节进行全链条设计,注重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地、省自然科学基金、人才培育等政策联动效用。三是全面引导,注重加强与国家政策措施的衔接,支持推进国家实验室组建、申报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四是加强统筹协调,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注重推进横向携手合作,切实促进基础
研究与应用
研究融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