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 起草背景
2018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结合安徽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省质监局牵头拟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7大部分:
(一)明确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提出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目的和目标。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要坚持为民服务、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多元共治的基本原则。以落实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科学监管为手段,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形成法规标准健全、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建立完备的全省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电梯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管理。一是强化制造安装环节质量控制。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环节提出加强电梯质量控制的要求。同时提出了要加强电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二是强化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主要是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要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等;电梯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双方要确认电梯的安全状况。根据电梯维保工作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创新电梯维保理念、方法和模式。积极推广“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理念,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使用管理方式。推动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三是强化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提出了电梯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管理制度。对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建立隐患清单,对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推进电梯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六项机制建设,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政策,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三)创新电梯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以降低电梯故障率为目标,加快建设电梯预警预测和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争取开展调整电梯检验周期试点;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
(四)健全电梯应急救援体系。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电梯故障数据统计
分析,及时发布电梯安全风险预警。推进电梯轿厢内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
(五)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本条是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电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要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发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作用,指导协调
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
行业管理工作。电梯生产企业要落实电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房屋建设有关单位要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置和土建质量负责,保证电梯选型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电梯使用单位要落实其对电梯使用与管理责任,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电梯维保单位要对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应急救援。
(六)加强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建立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实行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失信“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联合电梯招投标、金融等部门,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予以联合惩戒。
(七)强化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完善政策保障。落实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中小学电梯安全教育。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引导和支持校企合作,加强电梯技能人才培养,提高维保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