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 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 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首次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的创建工作,规范和指导我省农业高新区和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按照“坚持创新驱动、深化体制改革、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融合发展”原则,加快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农业科技园(以下简称“一区两园”)建设,打造一批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争创若干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转型升级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
2.重点任务。主要围绕9个方面部署各项工作。一是建设“一区两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启动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二是培育创新主体。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成长潜力大的农业创新性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做强主导产业。加大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四是集聚科教资源。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向园、区集聚,健全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五是培训职业农民。建设具有区域特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培养适应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六是促进融合共享。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机制。七是推动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生态农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八是强化信息服务。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九是加强国际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走出去”,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技术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提升园区国际化水平。
3. 政策措施。一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二是创新金融扶持政策。三是落实土地利用政策。四是优化科技管理政策。
4. 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创建指导。三是做好监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