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 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加快我省信息消费发展,结合发展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对相关意见进行了吸纳修改。此后,省政府办公厅对《意见》进行了审核修改和合规性审查,省法制办、省物价局分别进行了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并经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0年,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宽带应用服务水平和应用能力显著提升,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市、县(含市、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实现全覆盖。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扩大信息消费供给、促进信息消费普及、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提出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生产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
(二)扩大信息消费供给。主要包括推动信息消费终端产品创新升级、拓展信息消费
行业应用、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方式、发展智慧教育和智能医疗、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等。
(三)促进信息消费普及。主要包括推动信息接入提速降费、增强信息消费现场体验、加强信息消费宣传推广提升农村地区及特殊群体信息服务水平。
(四)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主要包括加强和改进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信息消费安全等。
(五)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等内容。
此外,编制了和智能终端创新、智慧交通建设、信息消费众创空间建设、软件产业聚集发展、数字文化服务、智慧应用示范建设、共享车间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信息消费体验工程等等9个专栏。同时,以附表形式对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