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 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省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我省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确定的发展目标
提高
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加快推进我省“双一流”大学建设和高水平综合型、应用型大学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加快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示范职教集团、高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建设。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包括6大部分26小节。附件为重点任务分工。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包括统筹产教融合
规划布局,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学科专业体系,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第三部分:发挥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包括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第四部分: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包括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校治理结构,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第五部分: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包括强化
行业协调指导,优化市场中介服务,打造共享信息平台。第六部分: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包括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开展试点示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省际和国际交流合作,强化工作协调,营造良好氛围。
四、《实施意见》的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一些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在四个方面力求体现安徽特色。一是在统筹产教融合
规划布局方面体现安徽特色。《实施意见》提出,结合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皖、人才强省战略,同步
规划产教融合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支持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基地。支持皖北、皖南和大别山区统筹中高职发展,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打造一批“江淮工匠”培养基地。二是在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方面体现安徽特色。《实施意见》明确,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合肥校区)、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充分发挥“双一流”建设对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
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
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共性技术
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在服务产业发展方面体现安徽特色。《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为重点,以新兴产业培育为方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智慧物流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四是在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方面体现安徽特色。《实施意见》提出,实施我省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支持纳入“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规划的50所中高等职业学校、4所应用型本科高校、6所普通本科高校面向产业需求,加强校企合作,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支持若干有较强代表性的
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先行先试,谋划和推进一批产教融合试点项目。创建若干产教融合示范城市。加大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合肥学院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省际和国际交流合作。设立“留学安徽”奖学金,鼓励省内高等学校招收国际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