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 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54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赴芜湖高新区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考虑与“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三重一创”等已出台政策的衔接协同,经多次
研究讨论,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充分吸纳了省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及我省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意见。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经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省物价局公平竞争审查后,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11月22日,省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到第六部分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完善金融财税政策、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健全人才流动激励机制、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等5个方面提出27项政策举措。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实施意见》提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注重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支撑,以深化改革为核心动力,以人才资源为第一要素,以价值创造为本质内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推动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着力实现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有四个:一是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进一步拓展,三是创新创业的科技支撑进一步增强,四是创新创业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创业科技内涵。包括4项政策举措:一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二是探索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三是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四是实施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共享行动,推进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
(三)关于完善财税政策,破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包括5项政策举措:一是合理赋予大型银行县支行信贷业务权限,增加科技信贷产品服务供给,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二是加快建设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提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平台服务功能。三是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资金、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规定,落实国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四是支持设立一批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子基金。五是建立、规范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四)关于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创新创业发展实效。包括5项政策举措:一是扎实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培育一批省级和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一批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二是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三是促进分享经济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四是建立我省“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五是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支撑能力,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
(五)关于健全人才流动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包括6项政策举措: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完善外国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机制。二是逐步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三是加大对留学人员来皖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打造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健全人才引进机制。五是实施社团创新创业融合行动。六是加大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六)关于改革政府管理方式,优化创新创业服务。包括7项政策举措:一是健全协同高效创新治理体系,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全面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现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三是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四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适时适当放宽教育等
行业互联网准入条件。五是加强国地税联合办税,加大银税合作力度。六是加快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七是弘扬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