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2017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的落实和衔接,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实施相关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8月21日—22日,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现场交流会在江苏省宿迁市召开。李克强总理作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推向深入,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为落实《决定》和全国现场交流会精神,我省
研究出台了《安徽省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简化工业产品市场准入前置审批,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更多聚焦在安全风险高的产品上,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安徽制造走向安徽创造、安徽产品走向安徽质量。
三、工作目标。用1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基本形成“审批流程最优、取证时限最短、事中事后监管最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模式,有效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四、主要任务。共4个方面:一是委托审批权限。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等6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由省质监局委托给市级质监部门。根据委托后实际运行情况,逐步增加类别,委托审批权限。同时,各市提升承接能力,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着力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在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优化审批程序。对省、市级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17类产品(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除外),最大限度优化审批程序。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实行“先证后核”,优化审批全流程,推进生产许可检验市场化和审查机构建设。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产品质量风险防控,提高监督抽查监管有效性,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质量社会共治氛围。四是提供各类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完善配套制度,细化落实措施,编制办证指南,推进许可证管理信息化。
五、保障措施。建立安徽省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夯实技术基础。完善标准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六、政策亮点。《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实际,充分吸纳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以基本形成“审批流程最优、取证时限最短、事中事后监管最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模式为目标,以委托审批权限、优化审批程序、提供各类服务为主要内容,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促进安徽制造走向安徽创造、安徽产品走向安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