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气候资源是十分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持续推进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改善了能源结构、提升了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比例;大力开展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减灾、水库增蓄、防雹减灾、森林防(灭)火、改善生态环境、降低空气污染、城市降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及农业气候资源、旅游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纳入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对保护气候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气候资源保护体制机制尚未建立、气候资源利用缺乏统筹
规划等。《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中的职责义务,明确加强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管理,这对提升全民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意识、有效规范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活动、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现实选择。
二、切实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
(一)强化担当精神。气象部门作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主管部门,肩负着落实《条例》的重大责任。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强化担当精神,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集体学习,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利用“江西气象大学习讲堂”等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使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条例》内涵,熟练掌握《条例》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抓实社会宣传。抓住“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报告讲座、知识竞赛、印制宣传画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推动《条例》宣传入脑入心,使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了解、熟悉《条例》规定的制度,进而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活动。
(三)突出“关键少数”。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条例》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把《条例》学习和宪法学习、党内法规学习结合起来,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的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领导和支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
(四)形成长效机制。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七五”普法结合起来,与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部署,切实增强全社会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增强学习宣传《条例》的实效性。
三、切实落实《条例》规定的制度规范
一是科学编制
规划,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依据。要对全省气候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清气候资源的拥有状况、分布和可利用程度、气候灾害的类型和出现机率、气候资源功能、价值以及气候承载力等“家底”,在此基础上开展气候资源区划,科学编制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
规划,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依据。
二是健全完善气候资源数据库,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服务。气候资源探测数据是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基础,要本着减少重复投资、气候资源探测数据共享共用的原则,建立完善气候资源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和共享目录,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从源头保护气候资源。气候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
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
分析、评估活动。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是气候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是从源头保护气候资源,防止经济活动破坏气候资源的重要保证。城市
规划,国家或者省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等,均应依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形成
规划、建设项目和气候资源保护共生共荣的格局。
四是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减缓气候变化影响。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改善能源结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科学设置、调整通风廊道,避免和减轻大气污染物的滞留;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要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城市热岛等的不利影响,应对气候变化。
五是合理利用气候资源,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合理利用热量资源,推广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因地制宜开发利用雨雪景观、天然氧吧、避暑气候等气候资源,发展旅游产业,推动旅游强省战略实施。
四、切实保障《条例》贯彻实施
(一)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切实加强财政保障,将气候资源探测、调查、评估和保护等所需经费予以保障。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动《条例》制度落地生根。
(二)提高服务能力。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推动建设更高质量的气象现代化提高气候资源评估、区划水平,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能力,提升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保障能力。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树立《条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