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 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等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相关背景
2018年4月17日,省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制定《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安徽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利用专项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做到“工作目标具体、支撑项目具体、支持政策具体、落实责任具体”。为此,省农委经过广泛深入开展调查
研究和征求意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起草了上述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工作目标。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提出2018-2020年主要抓好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等八项任务。第四部分,重点工程。根据八项任务,实施八项重点工程,进行具体部署和责任分工。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二)《支持政策》内容共十条:
第一条,强化项目支持。第二条,加大资金投入。第三条,强化金融支持。第四条,强化用地保障。第五条,加强收储体系建设。第六条,强化原料化利用和装备制造。第七条,落实税收、电价、运输等优惠政策。第八条,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第九条,扶持示范园区建设。第十条,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三)《考核办法》内容共五章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考核对象为各市人民政府,考核周期为2018-2020年,逐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共二条。明确了考核主体责任、指标完成、产业博览会任务落实等五个方面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式,共四条。 明确了自查、第三方评估、 实地检查、综合评价等四种方式。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应用,共二条。明确经省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第五章:附则,共三条。
三、主要亮点
文件主要亮点体现在《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和《支持政策》的政策创设上。
(一)《行动计划》在重点工程安排上,紧紧围绕主要任务,针对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提出2018-2020年主要抓好八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区示范工程,秸秆机械化还、离田质量优化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工程,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工程,秸秆原料化利用培育工程,秸秆收储体系标准化项目建设工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支撑工程等。
(二)《支持政策》在政策创设上,首先是对已出台政策进行提升强化;其次是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新的扶持政策;第三是借鉴外省在税收、电价、运输和秸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为培育我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