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其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质量认证所具有的市场化、国际化等突出特点,使其作用日益彰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通过3—5年努力,全省质量认证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组织领导体系基本完善,质量认证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认证制度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一是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二是推进自愿性认证制度创新,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三是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推进申请、审批、发证“一网通办”,现场“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四是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健全激励引导机制,支持各地、各部门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完善标准体系,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一是积极采用并改造开发先进质量管理工具,将全面质量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结合我省实际改造应用,积极推行追溯管理等适应新业态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树立我省质量管理应用新标杆。二是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三是深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认证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四是创新政府质量治理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
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三)完善监管体系,加强质量认证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部门联动监管。二是建立认证追溯、采信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健全政府、
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三是建立认证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认证执法工作机制。四是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对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上报实施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措施,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一是营造检验检测认证
行业发展良好环境,落实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
产业政策。二是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三是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建设,鼓励同一专业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组建技术联盟,支持组建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四是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国际合作,鼓励外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来安徽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鼓励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业务。
(五)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保障认证
行业健康发展。明确加强组织领导、综合保障、宣传引导、督促落实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