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补短板的精神,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防洪排涝能力不强是我省水利最突出的一块短板。近年来多次洪涝灾害,都突出反映了这个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全面提升我省钱塘江、瓯江、椒江、飞云江、鳌江(以下统称五大江河)防洪能力和杭嘉湖、萧绍、宁波、台州沿海、温州沿海平原(以下统称五大平原)排涝能力以及城市内涝防治能力,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研究制定《意见》。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主要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指导,提出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包含138个项目,到2020年,完成投资近2000亿元,基本实现全省五大江河防洪能力、五大平原排涝能力总体达到20年一遇
规划标准,杭州市、宁波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
2.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提速20座大中型水库建设;二是全面提速五大江河干堤加固;三是全面提速五大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四是全面加快中心城区排涝工程建设。
(二)重点举措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细化“完工见效一批、提前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完成前期一批”的计划。
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适当下放审批权限。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加资金筹措方式。
四是保障用地需求,享受省重点项目用地政策,优化耕地占补平衡方式。
五是加强技术指导,深入开展“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重点做好技术支持。
(三)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服务机制。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列入省级“五水共治”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三是加强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等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合力推进。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适用范围、期限
本《意见》适用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水利建设发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